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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人检察院召开创建文明单位动员会
时间:2018-08-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沁水县人检察院召开创建文明单位动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和提高我院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扎实做好2018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7月2日下午,我院召开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创建文明单位动员会。

   会上,政治部主任王春凤宣读了《沁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林作重要动员讲话。

   杨检强调:一是要提高创建认识,切实领会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是体现机关作风和形象的重要标志,也是加强机关建设的有效载体,每位干警要统一思想,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实践中。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是一项与时俱进、常抓常新的长期性工作,不能一劳永逸。不仅需要大家共同来守护、爱护取得的荣誉,而且需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争创精神争取更高荣誉。二是要加大创建力度,落实各项文明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健全组织,加强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促进创建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三是要丰富创建活动,拓展文明创建活动的工作范畴。要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丰富干警文化娱乐生活、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结合起来。要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弘扬我党优良传统、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结合起来。要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促进检察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四是要增强创建实效,让文明创建工作助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增强创新精神,提高创新意识,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工作方法、创新的管理方式,多谋创新思路,多做创新工作,多出创新成果,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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