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温暖守护孩子的明天
——沁水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检察院《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专门研究部署,认真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听取了未检部门负责人关于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省院试点工作精神的汇报,审议并通过了《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统一集中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林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未检工作赢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院未检部门要在上级业务部门和院党组的领导下,继续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持续发挥“灯塔”作用,结合我院实际,创新各项未检工作,探索建立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新模式。
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未检工作的要求更高,如何抓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获得感,杨林检察长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未检部门干警要不断更新理念,加强业务、理论政策学习,不断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以更好的适应新时期未检工作;二是未检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共青团、妇联、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凝聚起社会力量,避免“单干”;三是未检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校检合作,扎实开展未检工作,切实发挥预防关口前移的作用。
开展好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是强化法律监督、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按照省、市检察院统一部署,把试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扎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