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日中共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审批)
决定:
王春凤同志晋升为沁水县人民检察院一级主任科员。
免去:
王春凤同志沁水县人民检察院二级主任科员。
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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