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委会会议
8月23日,我院检察长杨林列席沁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8月23日,沁水县人民法院院长续彩艳主持召开县法院2018年第14次审委会,讨论研究相关案件。杨林检察长依法列席会议。县法院7位审委会委员出席,我院副检察长都国政及有关案件承办人列席。
续彩艳院长就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进行了强调,认为该项制度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对于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县法院将进一步完善该项制度,继续推进该项工作,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杨林检察长发表了讲话,他认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实践。
杨林检察长指出,在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要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的理念,做履行法定职责的诤友、益友,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公正和统一,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体会到公平和正义。
杨林检察长强调,列席工作不仅有利于强化审判活动监督,而且有利于促进检察机关自身业务建设。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要注重加强与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联系,建立积极的工作关系,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要通过列席工作,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提高司法办案能力。
此次审委会讨论了两起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