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校园医务室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沁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对我县辖区内所有中小学的医务室进行了安全检查。
我院未检干警重点查验校医务室是否依法从具备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供货方的资质及相关票据是否齐全合法,使用药品是否有潮解、霉变、过期、失效情况,对药房的温湿度监测设备和监测记录情况进行查看,并核实检测记录是否真实、药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向学校及医务室负责人重点强调了安全用药的重要性,督促健全校园药品和防疫物资长效监管机制。我院干警还对教育部门配发的疫情防控物资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校园防疫到位,让师生安心、家长放心。
此次检查,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增强了学校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下一步,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我县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切实为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