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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2-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沁水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35

 

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3月29日在沁水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沁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建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三地三区五提升”战略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方位推动沁水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这一年,沁水检察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在衡量县级检察院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的52项标志性指标中,24项指标位居全市第一,总体排名历史上首次跃居全市第一,荣获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连续6年被市文明委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7个集体、27名个人受到省、市、县表彰,5起案件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一、依法履行职能,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持县委中心工作在哪里,检察履职就跟进到哪里,主动对标“十四五”规划,努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围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沁水建设,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业农村三大领域违法犯罪和突出问题打击整治专项行动,自觉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8件111人,提起公诉159件257人。突出打击重点,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3652人,提起公诉3566人,城乡群众生活更加安宁。积极开展“断卡”专项行动[1],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批准逮捕6件24人,提起公诉7件39人,为群众守好“钱袋子”。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对2018年以来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倒查、核查,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存量动态清零。

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对待市场主体,坚持惩治与保护并举。依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6件、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犯罪1件,以法治力量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审慎办理涉民企刑事案件,依法不批捕1人,不起诉5人,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在办理苗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时,主动与所涉企业对接、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合法合规经营的做法受到最高检察院充分肯定。深化联企服务,院领导“一对一”走访重点工程项目35次,以法治途径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办理的郭某某等6人串通投标案入选“晋城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被省检察院选为第二届“四大检察[2]”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宣讲案例。

深度融入反腐败大局。落实监察检察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切实把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5件5人,提起公诉5件5人,助力推动清廉沁水建设。成功办理了晋城市公安局原二级高级警长郭某某贪污、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注重案件办理质量与效果,促使被告人认罪悔罪、减少对抗,职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3]适用率、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贾某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成为全市首例当庭宣判的职务犯罪案件。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将诉源治理贯穿司法办案各环节,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4],履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主导责任,对犯罪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准逮捕15人、不起诉58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专项活动,对69名在押人员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内生稳定。主动融入社会治理,针对相关行业领域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15件,有效促进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二、践行检察为民,全力传递司法温度

坚持人民群众关切在哪里,检察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作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自觉在为民办实事中担当作为。

持续解民忧纾民困。依法及时办理群众信访29件,个月”答复率100%。采取领导包案、“一案一策”等方式,积极化解信访积案,于某某申诉案件中,协调“四级五方”多元调解矛盾纠纷,促成刑事申诉、民事申诉、治安案件一体化解的做法被写入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在办理闫某某轻伤害案中,依法运用刑事和解[7]制度,促成被告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被市检察院评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以“多元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全面摸排,推行心理救助、法律援助、经济救助三位一体的救助模式,向8名可能因案致贫的群众发放国家救助金10万元,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情。

持续护成长佑未来。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3人,全部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坚定不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起诉2人封存犯罪记录[8]4人,用法治力量为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创造条件。通过检察监督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相互融合、整体落实。在全市首次针对失职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9],纠正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选派11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余次,检校通力合作,增强法治教育力量;与臻心社工共同构建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帮扶2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道;督促相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烟草销售等问题,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

持续保民安护民利。聚焦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积极参与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办理禁煤区建设、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等案件12起,守护“生态环境”安全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10]”要求专项行动,办理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4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围绕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毁损、缺失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守护“出行”安全积极落实“河长+检察长”机制,办理防治沁河流域污染案件30件,有效维护了沁河生态环境,让沁河更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三、强化监督主业,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在法治沁水建设中展现检察担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强化侦查活动监督,认真履行追诉犯罪、保护无辜刑事检察职责,做到简案“快办”,难案“细办”,要案“精办”。聚焦刑事执法前端问题,监督立案3件、撤案2件,纠正漏捕2人、漏诉9人、漏罪19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件,列席审委会8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提出刑罚执行监督意见20件,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认罪认罚工作 提高认罪认罚案件质效的意见》,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81件281人,适用率分别达到95.77%和91.23%。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01人,县法院全部采纳。

不断做强民事检察。积极践行能动履职,精准监督”的司法理念。加强程序与实体监督,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件,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耐心释法说理,引导10起案件申请人服判息诉,有力维护司法权威。在县法院设立“支持起诉岗[11]”,办理支持起诉案16件,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1余万元,让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有了“绿色通道”。

做深做实行政检察。践行“做了就是成绩,做成就是功绩”理念,积极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实质性化解[12]郑某某等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案3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积极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7件,推动解决土地执法领域“执行难”问题。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2件。积极开展红色文化遗址和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推动管护部门投入8万余元修缮维护纪念设施23处,检察蓝守护英烈红。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重点排查3处省级、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除安全隐患25处,倾力守护沁水“千年古县”金字招牌。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安全等新领域案件16件,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沟通联系,达到既依法监督又体现共赢目的,相关办案经验被《检察周刊》等省级媒体专题报道。

四、持续深化改革,全力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我们始终注重深化改革创新和大数据运用,持续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司法质效。

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和综合配套改革。全力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完善优化协同高效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加强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工作衔接,构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15项。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司法责任制,强化办案阅卷、提讯、出庭等亲历性要求,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392件,占办案总量32.69%。积极落实检察听证[13]改革,坚持“应听尽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检察听证17件次,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

全面优化检察管理改革。坚持“管案”“管人”两手抓两手硬,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修订完善业绩考评办法,落实“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深度激活办案动能和工作效能。制定《贯彻落实“三个规定[14]”督导员工作机制》等制度规定13项,用制度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

不断强化“智慧检务”建设。持续推进办案办公信息化、智能化进程,完成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2.0部署应用,强化业务数据分析、业绩考评、检答网等平台综合运用,以大数据推动检察工作提增速。将“互联网+”元素融入12309检察服务中心[15]建设,实现法律咨询、预约接待、网上信访等“一站式”体验,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贴心的服务。科学统筹计划、财务、装备工作,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受到省财政厅通报表扬。

五、全面从严治检,全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一体化推进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堪当重任、全面过硬的检察队伍。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16],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忠诚根基。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和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检察工作重大事项17次,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就县委对县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提出的要求,专题研究落实举措、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赓续人民检察制度的红色基因,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开展党史宣讲6次,举办专题读书会、主题征文等活动15次,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35次。精心培育“七彩党建”品牌,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双融互促,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建立“培训+办案+研究”能力提升模式,大力开展课题研究、技能培训、轮岗锻炼,开展各类学习20余期,努力形成业务骨干传帮带、年轻干警思学做的良性循环。坚持“周学月考季评”制度,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行。强化“精品意识”,践行“工匠精神”,检察干警制作的一份《检察建议调查终结报告》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强化检察理论研究,调研文章连续4年在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讨年会上获奖。着力培养新形势下的检察专业人才,1名检察官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首批经济犯罪(网络犯罪)检察人才库。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17]42名检察干警自觉接受政治洗礼,2名干警被表彰为“检察英模”,教育整顿工作被评为“优秀”等次。着力规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26项制度机制。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为干警定制开通“三个规定”来电彩铃,筑牢廉洁司法“内外防线”的经验材料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各位代表,我们须臾不忘“检察院”前的“人民”二字,深刻认识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一年来,我们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通报检察工作5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45人次,办结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9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舆论监督,公布主要业务数据4期,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条,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11件。积极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开展检律会商4次,律师代表参与检察听证、信访化解、案件评查等活动16人次。依托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信息877条,检察工作透明度明显提升。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新发展、新进步,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离不开县监委、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对标对表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以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保障沁水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还不够精准;二是运用检察监督新理念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力度仍需加强;三是部分检察干警依法能动履职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面对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全面破解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三地三区五提升”战略部署,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落实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为抓手,持续深入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抬高标杆、争创一流,不断推动县检察院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整体提升,始终以争先进位的姿态推动沁水检察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为全方位推动沁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4个方面工作。

一、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做到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以政治标准审视业务工作,以业务成效检验政治自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检察新媒体建设,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把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

深刻领会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以“五安联创[18]”为抓手,守好“三条底线”,毫不动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自觉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进一步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构建沁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更实举措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更深情怀保障民生福祉。

三、坚定不移履行监督职责,把“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到实处

认真落实中央《意见》赋予的职责使命及县委提出的贯彻要求,完善检察工作职能体系。在做优刑事检察上出实招,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监督。在做民事检察上谋实策,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在做行政检察上下实功,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在做公益诉讼检察上求实效,深入开展“保护传统村落、留住三晋乡愁”专项行动,推动预防性保护、合理开发。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在推进法治沁水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从供给侧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更好维护司法公正。

四、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把建设过硬检察铁军的要求落到实处            

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锻造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持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专业训练,实现检察干警能力素养“质”的提升。大力推进科技应用,坚持向科技要检力、要战斗力,以“智慧检务”推动检察工作提挡增速。

各位代表,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千帆竞发、勇进者胜。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县检察院将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努力为沁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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